主页 > 服务 > 撤销公司注册
撤销公司注册
香港有限公司可根据公司条例第291AA条申请撤销注册,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公司的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该公司的注册;及
- 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公司在紧接此申请之前巳停止营业或运作3个月以上;及
- 债权人由董事、股东或有关连人士清还;或债权人放弃追讨该债项,及债权人同意签署放弃追讨债项书;及
- 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负债。
我们的服务包括:
- 草拟撤销注册会议记录;
- 向税务局申请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 向公司注册处申请不营运私人公司撤销注册申请书。
登宪报后,公司的注册宣布撤销,整个程序约需要约6 - 9个月不等。